邗江中路49号房产  2010-8-6 11:24:22
     业务知识
受让方应提交材料

 受让方应提交材料
    一、(企业国有产权受让委托合同);
    二、受让方的资格证明(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;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,如授权他人办理,需有法人或股东会出具的《授权委托书》,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;受让方是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;
  受让方是外商时,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、法规和产业指导目录,并提交经中国政府认可的见证机构见证的商业登记证明):
    三、资信能力有关证明材料(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、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的资产负债表);
    四、有权处分该产权的机构(股东会或董事会)的决定;
    五、受让方公司简价;
    六、受让方是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    七、《受让方承诺书》
    八、产权交易中心可视每一具体产权交易的特殊情况,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.
      时间:2008-10-13 15:26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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